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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內政部修正法規 放寬旅客申請過境住宿原因

搭乘飛機的旅客在遇到天候不佳,或是機務發生狀況,導致飛機無法繼續飛行或返航等不可抗力的情況時,可以由航空公司申請安排在台過境住宿,內政部在今天(15號)的部務會報中,通過「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修正草案,放寬過境乘客申請住宿原因,增加因身體健康狀況不佳,有住宿需求時,也可以提出過境住宿申請,提供過境乘客更多方便,落實人道精神。

去年共有貸款率利最低銀行超過七千七百件的國境住宿申請案,內政部表示,修正這項規定,是根據運輸業者的實務需求;此外五萬,由於運輸業者對過境旅客負有照料管理的責任,同時得安排住宿和下一段航程的票務,因此新增規定,申請許可過境住宿的旅客,必須由運輸業者收存保管護照等旅行文件。

這項辦法通過後,將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布實施。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內政部修正法規-放寬旅客申請過境住宿原因-081103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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