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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貸屏東麟洛信貸車貸台南玉井車貸汽車貸款屏東東港汽車貸款前議員遇臨檢辱警又動手 羅文欽判刑確定須入獄
前桃園縣議員羅文欽,去年在桃園平鎮的酒店內阻擋帶隊臨檢的隊長,還辱罵打傷隊長,最高法院認為,羅文欽仗勢凌人,惡性非輕,今天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將他判刑8月確定,須入獄服刑 。而羅文欽去年參選改制桃園市議員落選。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羅文欽前為桃園縣議員,民國103年2月20日晚間,他在平鎮一家酒店與友人飲酒作樂,巧遇帶隊前來臨檢的平鎮警分局警備隊許姓隊長,喝醉的羅文欽在走廊上對隊長飆國罵又動手拉扯。臨檢隔天,羅文欽怒氣未消,甚至要求平鎮警分局的三名高階警官前往服務處「致意」,許姓隊長不甘受辱驗傷提出傷害、公然侮辱等告訴。
一審依傷害罪判刑8月,二審期間,羅文欽坦承因喝酒失控,感到非常抱歉,並捐款給中華社會聯合勸募協會,希望可以改判6月以下徒刑,並給予緩刑,讓他可以易科罰金,免受牢獄之災。不過高院認為,羅文欽案發時身為縣議員,不思潔身自愛,反仗勢凌人、阻礙公務進行,若不予嚴懲,顯難收矯治之效,將他判刑8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去年參選改制桃園市議員落選的羅文欽必須入獄服刑。
(圖: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前議員遇臨檢辱警又動手-羅文欽判刑確定須入獄-033951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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